党群工作

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: 首页 > 党群工作 > 党建工作

公司各单位组织学习宣贯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《试行》》

发布时间:2020-01-19 来源:党工部整理 撰稿人:党工部整理 浏览次数:7343

    2019年12月31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。《条例》颁布20天来,安徽三建公司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,学习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内容。据统计,目前公司已有二公司、五公司、六至十公司、北京公司、基础公司党支部及部分项目党支部等19个单位组织学习宣贯《条例》内容。

    各分公司党支部有的组织支委学习,有的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,有的组织全体职工学习,六至十公司还联合开展学习工作。此外各分公司党支部还组织项目支部开展学习或深入项目宣贯,充分将《条例》学习宣贯工作深入到项目一线。

    《条例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,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。通过《条例》的学习,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进一步加强公司党的建设,增强凝聚力、市场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据悉,公司其他所属单位近期也将组织学习宣贯工作。


1月16日,装饰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



擎工建材党支部于2020年1月15日在会议室组织全体党员、班子成员及入党积极分子(7人)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



1月13日上午10点,五公司召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学习支委会,支委成员5人全员参加本次学习会



1月11日12日,十二公司滁州东菱项目、肥西优步学府项目、金辉云景花园项目分别组织项目职工深刻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精神



1月9日,网云小镇项目部会议室,九公司副书记给项目全体管理人员约30人进行“三个以案”警示教育和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



1月8日上午,安徽三建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公司党支部于香枫创意园22楼党员活动室开展“三个以案”警示教育,并集中组织党员职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,共计30余人参加



1月7日,十公司北城医院项目党支部也组织项目党员开展了“三个以案”警示教育,并集中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



1月6日,基础公司党支部在党员活动室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



二公司党支部于1月5-6日,组织各在建项目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,将《条例》相关内容向基层项目党支部以及项目广大职工集中宣贯



防水公司、北京公司等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学习。(上图为防水公司组织学习《条例》、下图为北京公司学习情况)